協議本質上也是壹種合同形式。只要內容符合法律規定,雙方都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該協議就具有法律效力。本合同簽訂後雙方簽訂補充協議的,該補充協議視為對本合同的修改和補充,該協議有效。本協議與本合同如有沖突,以後來簽訂的協議為準。
寫借條時,具備以下內容並符合法律要求的,具有法律效力:
1.借款人和貸款人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
2.貸款的金額、日期、期限、還款日期和利息;
3.借款人應當簽字並按指紋。
訂立協議的目的是為了從制度上甚至法律上更好地固定雙方在協議中承擔的責任。協議作為壹種能夠明確界定彼此權利義務的約束性文件,對雙方(或當事人)都具有約束力,能夠監督雙方信守承諾,克制輕率反悔,其作用與合同基本相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八十九條離婚時,夫妻應當共同清償債務。* * *同壹財產未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經雙方約定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壹千零九十條離婚時,壹方生活困難的,有經濟能力的另壹方應當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