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爾泰思想的核心內容是:1。伏爾泰反對君主專制,主張自然神論,批判天主教會,主張言論自由。2.反社會學。伏爾泰是自然法理論的倡導者。他站在自然法理論的立場上揭露和批判封建專制和教會統治。他認為,自然法是符合人性或人的本能,適用於每個人,被世界上每個人都認為是公平的自然法則。3.理性主義歷史。伏爾泰開創了理性主義史學,並把對封建專制制度和維系其存在的上層建築和意識形態的批判作為其理性主義史學的意義。
伏爾泰(法語:Voltaire,生於1694,165438+10月21——卒於1778年5月30日,享年83歲),本名弗朗索瓦-瑪麗·阿魯埃(法語:弗蘭?弗朗索瓦-瑪麗
Arouet),伏爾泰是他的筆名,法國啟蒙思想家、文學家、哲學家、著名學者、作家。伏爾泰是18世紀法國資產階級啟蒙運動的領袖,被譽為“法國思想之王”、“法國最好的詩人”、“歐洲的良心”。主張開明君主,強調自由平等。代表作有《哲學對應》、《形而上學》、《路易十四時代》、《老實人》等。
18世紀的法國啟蒙運動是人類歷史上壹個輝煌的時代。在當時的眾多思想家中,伏爾泰是公認的領袖和導師。他學識淵博,才華橫溢,著述豐富,在戲劇、詩歌、小說、政治理論、歷史、哲學等諸多領域都做出了傑出的貢獻。他壹生反對專制和封建特權,追求自由平等和資產階級君主立憲制,在最終導致法國大革命的輿論變革中發揮了重要作用。他是壹個值得尊敬的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