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聰明人”利用法律和監管的漏洞,利用區塊鏈技術隱蔽性高、技術性強、匿名性強的特點,在監管的灰色地帶大規模倒賣BTC、USDT等虛擬貨幣。他們在火幣等數字貨幣交易平臺註冊賬戶。com、OKEX平臺和科盈可口可樂,且不進行kyc實名認證,甚至招募“戶主”註冊賬戶,這些都是上遊犯罪通過tor和OTC現金交易的非法所得。
在辦案過程中,我發現很多從事數字貨幣業務的人對數字貨幣存在誤解。通過數字貨幣進行交易,並不意味著司法機關不能完全追查到犯罪嫌疑人。在數字貨幣的存儲、使用、交易和變現過程中,可以通過網絡監管找到相應的痕跡信息。
隨著公安機關打擊網絡黑產犯罪力度的加大,數字貨幣交易的犯罪風險也在加大,應該引起幣圈所有人的關註。只有註意化解數字貨幣交易的刑事風險,合法合規,養成良好的操作習慣,才能增強匿名性,防範和防範相關的刑事法律風險,才能走得遠,否則可能鋃鐺入獄。
數字貨幣犯罪是壹種不同於傳統犯罪的新型網絡犯罪。很多人不知道這種犯罪,也不知道如何得到最輕的懲罰。在這裏,我就談談數字貨幣犯罪的定罪量刑標準,以及如何得到無罪和罪輕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