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關於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的意見》壹、意義
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是服務人民的重要體現。作為各級政府和政府部門的大量經常性管理活動,行政執法關系到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我們黨的宗旨和我國社會主義的國家性質決定了各級政府和行政執法部門必須依靠人民,執法為民。說到底,國家制定法律、法規和規章的目的是為人民服務。各級政府、行政執法部門和行政執法人員要從服務人民、促進國家長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認識推進服務型行政執法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明確行政執法的宗旨和目的,服務經濟社會民生,切實改進行政執法方式方法,實現行政執法與服務人民的有機統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