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戀愛期間如何處理財產糾紛;
有協議:第壹,性別平等。基於待分割的財產是雙方約定的財產,雙方享有平等的處理權,分割時處於平等的地位。第二,保護婦女的合法權益。壹方面,分割同壹財產不得侵犯女方的合法權益;另壹方面,應根據女方的經濟狀況和子女的實際需要,給予必要的照顧。第三,尊重當事人意願。這是尊重公民財產權的表現。特別是當壹方自願放棄全部或部分權利時,更不應該禁止。第四,有利於生產,方便生活。壹是同壹財產中生產資料的效用和價值在分割時不應受到損害;第二,同壹物業內的生活資料要根據實際需要進行劃分,方便生活,物盡其用。第五,不得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的利益。貪汙、賄賂、盜竊等違法所得,必須依法追繳。與他人財產有關的,如生產經營等,在分割同壹財產前,應先分割各自的份額。
沒有約定:雙方沒有約定的,按壹般財產處理,孩子需要根據實際情況照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七條贈與合同是贈與人將其財產無償贈與受贈人,受贈人表示接受贈與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條贈與人可以在贈與財產的權利轉移前撤銷贈與。經過公證的贈與合同或者具有救災、扶貧、助殘等公益性質和道德義務且依法不可撤銷的贈與合同,不適用前款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