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條件:死者必須符合特定的身份要求,如軍人、公務員等,其死亡原因必須符合撫恤金支付條件,如因公犧牲、死亡等。
2.程序:首先,申請人向養老金發放主管部門提交申請,包括但不限於死者的死亡證明、身份證明、戶口本、火化證明等。
3.審核:相關部門對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核,確認申請人的身份和資格。
4.支付:經批準後,養老金將支付給符合條件的申請人,通常是死者的直系親屬或法定繼承人。
養老金有以下特點:
1,養老金不征稅。
2、養老金不考慮個人收入。
3.養老金不能作為夫妻財產分割。
4.養老金只能根據具體情況判斷為遺產。
綜上所述,養老金需要滿足壹定的條件,通過壹系列的程序來完成,以保證養老金能夠準確的發放給符合條件的申請人。
法律依據: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的,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恤金和壹次性工亡補助金:
(壹)喪葬補助費為統籌地區6個月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恤金,按照職工工資的壹定比例支付給職工死亡前提供主要生活來源且因工不能勞動的親屬。標準為:配偶40%,其他親屬30%,喪偶老人或孤兒10%。受撫養親屬的核定養恤金總額不應高於因工死亡雇員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壹次性工亡補助金的標準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