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完善上市公司退市機制實施方案。
(1)新增市值將退市。連續20個交易日總市值低於人民幣3億元的,按市值退市。
(2)面值退市標準明確為“1元退市”,並設置了過渡性安排:摸臉股票退市,“低臉”時間在新規之前開始,按原規則進入退市整理期。
(3)取消單壹凈利潤、營收指標退市標準:連續兩年財務造假,營收、凈利潤、資產負債表虛假記載金額達到5億元,超過兩年相應科目金額總和的50%。因重大違法行為被持續暫停退市的時間,自收到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或者法院判決書之日起,順延至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者法院判決書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