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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離婚後,孩子需要贍養父母嗎?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具體規定,父母離異的子女應當贍養父母,父母與子女的血緣關系不會因父母婚姻關系的改變而改變。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權要求其成年子女支付贍養費。子女有贍養扶助父母的義務。無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在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有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該條規定明確了子女應當履行贍養父母的義務。另壹方面也明確了父母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的兩個條件,壹是年老體弱,二是生活困難。不符合上述兩個條件之壹的父母無權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4條,有經濟能力的祖父母對父母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有經濟能力的孫子女和外孫子女,對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三條,老年人及其配偶有互相贍養的義務。被兄弟姐妹贍養的兄弟姐妹成年後,如果她有經濟能力,就有義務贍養沒有贍養人的老年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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