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限制孩子的人身自由是違法的。這種限制不構成犯罪的,壹般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如果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可能面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的刑事處罰。公民的人身自由是保障其正常工作、生產、生活和學習的基本權利,任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限制人身自由的法律後果:
1,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不構成犯罪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3.受害人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請求保護;
4、被害人有權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恢復自由並要求賠償;
5.有關機構或者個人有義務救助和保護受害者。
綜上所述,家長限制孩子的人身自由是違法的,可能會受到拘留和罰款的處罰,甚至可能面臨刑事處罰。公民的人身自由是壹項基本權利,任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238條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有毆打、侮辱情節的,從重處罰。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傷殘、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第二百三十二條的規定定罪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