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年子女有贍養父母的義務,這種義務不因父母離婚而消失;
2.即使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父親未能提供贍養,成年子女在父親年老時仍有提供贍養的法律責任;
3.支持包括經濟支持和生活照顧,確保父母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滿足;
4.如果孩子拒不履行撫養義務,父母可以通過法律途徑要求孩子支付撫養費,嚴重者孩子可能面臨刑事責任。
贍養義務的法律規定:
1.贍養義務的主體包括直系血親和配偶;
2.贍養義務的內容包括生活照料和經濟贍養;
3.履行贍養義務的方式可以是直接贍養或者給付贍養費;
4.履行贍養義務的義務根據能力和需要程度確定。
綜上所述,成年子女無論父母婚姻狀況如何,也無論過去是否撫養,都要承擔法律規定的贍養義務,包括經濟上的贍養和生活上的照顧,以保障父母的基本生活需要,父母有權通過法律手段追索贍養費,子女有可能因逃避責任而被起訴。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9條
子女應當尊重父母的婚姻權利,不得幹涉父母離婚、再婚以及婚後的生活。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不因父母婚姻關系的變化而終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1067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