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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親走後,我該如何繼承父親名下的土地?

土地不能繼承,但土地承包權可以繼承。

1.如果土地是承包地,繼承人需要到農業部門辦理承包經營權變更手續。

2.如果土地是建設用地,需要去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

3.如果土地超過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期限,那麽孩子小的時候就可以繼承土地。此時土地屬於集體,子女只能重新申請土地分配。

法律依據:

《農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二條

承包人的承包收入應當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

林地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沒有遺囑的,按相關法律規定執行。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土地所有權不能交易。所以父母去世後,土地所有權屬於集體或國家,使用權或承包權可以由子女繼承。

農民對土地只有承包權、使用權和經營權,沒有土地所有權。不存在子女繼承土地的問題。應該是土地繼承權。繼承承包地的,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1條和第50條的規定辦理,即承包人應得的承包收益,按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林地承包合同的承包人死亡的,其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續承包。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包方死亡,應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繼承法的規定繼承;在合同期內,他的繼承人可以繼承合同。繼承人需要到農業部門辦理承包經營權變更手續。如果是建設用地使用權繼承,需要到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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