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發布《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征求意見稿)》。
對於學生來說,無論妳是大壹、大二還是大三的法學本科,壹、二、三年級的法學研究生,還是非法學本科,法律考試都不受影響,都可以考。但這些措施實施後(上半年肯定會公布,不然我們沒時間備考),也就是2018年9月開學的新生將被限制參加考試,也就是畢業後才能參加考試(非法打工滿三年才能參加考試)。
2015年9月30日,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完善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的意見》(2015號,以下簡稱《意見》),明確將國家司法考試制度調整為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
2065438+2007年9月1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審議通過了《NPC常委會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規定實行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制度,明確參加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考試的人員範圍, 取得法律職業資格的條件,禁止從事法律職業的情形,國家統壹法律職業資格制度與司法考試制度的銜接等。 ,並明確由國務院司法行政部門、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及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定於2065438+6508。
為此,司法部開始研究制定《實施辦法》的相關工作。調研起草立足於法制工作隊伍建設實際和法學教育供給現狀,圍繞考試報名專業的學歷條件、考試方式、考試內容和特殊政策,吸收了NPC人大代表、教育部、部分政法院校和廣大考生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在征求中央有關部門和地方司法行政機關意見的基礎上,起草了實施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