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黨總支的職責
1.參與管委會的重大管理活動和決策方案。
2.依據黨章對黨員進行教育和管理,與管委會壹起做好中心員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治理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對本中心全體員工的管理和考核。
(二)行政服務中心管理委員會的職責
1,負責制定行政服務中心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負責服務窗口、工作人員的管理和考核;
3、負責市政府對進入行政服務中心項目的確定和調整意見,協調和監督項目管理。
(3)服務窗口職責
1.辦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各類證書、執照的事務,審批和發放各類批準文件;
2.接受投資政策和許可證申請咨詢。
(4)投訴受理中心的職責
1.受理對行政服務中心工作人員違規違紀行為的投訴;
2、受理外來投資者對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的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