偽造病歷的處罰是什麽?
1.行政處罰責任:隱匿、偽造、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相關資料的,由衛生行政部門給予警告或者責令暫停執業6個月以上1年以下;情節嚴重的,吊銷其執業證書;
2.刑事處罰責任:塗改病歷不僅違反衛生行政法,也違反刑法。如果其塗改的目的是隱瞞患者診療的真實情況或掩蓋其錯誤,則可涉嫌刑法上的偽證罪。
法律依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五十八條。
醫療機構或者其他有關機構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由衛生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對負有責任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由原發證部門吊銷執業證書或資格證書:
(壹)承擔屍檢的機構無正當理由拒絕屍檢的;
(二)塗改、偽造、隱匿、銷毀病歷資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