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蓋假章是什麽罪?

偽造假公章是詐騙罪。1.壹般情況下,用假公章簽訂合同屬於合同詐騙的違法行為。根據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合同違法行為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法律法規有規定的,從其規定;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給予警告,並處違法所得3倍以下、最高不超過3萬元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2.使用假公章簽訂合同,騙取對方財物,可能構成合同詐騙罪。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規定,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騙取對方當事人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80條

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偽造、變造居民身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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