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教女也有自己的生母要養,教母會增加教女的經濟壓力。
既然教母無兒無女,那她老了就應該去養老院,或者通過社區養老度過晚年,而不是讓教女自己養老。
二:法律只規定子女要贍養父母,沒有規定養父母和教父。
教女沒有血緣關系,所以從法律上講,沒有贍養教母的義務,教女完全可以拒絕教母的請求。
三:征得生母同意,可以考慮贍養幹媽,否則會加劇家庭矛盾。教女在這樣的情況下很尷尬,她也有自己的生活。
根據教母和教女的感情情況,如果兩人關系很好,教女願意的話可以贍養老人,但她有權拒絕。
關於教母沒有孩子,離婚後要求教女養老。這個要求合理嗎?如果妳有什麽要補充的,請在評論區底部留言。如果妳也認可這篇文章,記得喜歡它,關註它。創作不易,走之前給我個贊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