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制定全市法制治理和法制宣傳教育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和指導全市法制宣傳教育和法制治理工作,指導法制新聞和對外法制宣傳。
(三)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律師和法律顧問工作,管理社會法律服務機構的工作,指導市律師協會的工作。
(四)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公證機構和公證業務,負責委托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律師辦理公證事務,指導市公證協會的工作。
(五)管理、監督和指導全市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導和監督基層司法所、人民調解和基層法律服務所的工作,管理、監督和指導基層法律服務所和司法助理員的工作,指導市基層法律服務工作者協會的工作。
(七)指導、監督和管理社區矯正工作,指導刑滿釋放人員和解除勞動教養人員的幫教安置工作。
(八)組織實施本市國家司法考試。
(九)管理、監督和指導面向社會服務的司法鑒定工作,指導市司法鑒定協會的工作。
(十)負責和指導全市醫療糾紛專業調解和仲裁工作,負責醫療糾紛專業調解和仲裁的組織、協調和服務。
(十壹)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槍支、彈藥、服裝和警車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和管理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計劃財務工作。
(十二)指導全市司法行政系統的隊伍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工作,協助縣(市、區)管理司法局領導幹部。
(十三)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職工養老保險退休年齡為男職工60周歲,女職工50周歲。從事井下、高空、高溫、重體力勞動和其他有害健康工作並在該崗位工作滿壹定年限的勞動者,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45周歲退休。因病或非因工致殘,退休年齡男職工為50周歲,女職工為45周歲。
法律依據
《國務院直轄市安置老弱病殘幹部暫行辦法》第四條
黨政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