補充信息:
教育局歸省教育廳和國家教育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條例》,教育局。教育部是主管教育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部門。
教育局屬於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其上級是當地市教育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機構編制委員會條例》。教育部是主管教育和語言文字工作的政府部門。
教育局是政府機構的組成部分,行政局長由當地市或縣政府管理,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長或副縣長具體領導。
主要職責:
1,研究制定教育方針政策;起草教育法規草案。
2、研究提出教育改革發展戰略和國家教育發展規劃;擬定教育體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發展的重點、結構和速度,並指導和協調實施。
3、統籌管理本部門的教育經費;參與制定籌集教育經費、教育撥款和教育基礎設施投資的方針政策;監督國家教育基金的籌集和使用;根據有關規定,管理外國對華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