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釋義:其主要目的是保證危險貨物的安全運輸和儲存,防止事故災難,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2.適用性:適用對象包括危險貨物的生產、經營、運輸、裝卸、儲存等相關單位和個人。
3.危險品是指能夠對人體、財產和環境造成危害的物質,包括易燃、易爆、有毒、腐蝕性和放射性物質。
4.港口是指內陸港口、海港、碼頭、集裝箱站和其他貨物裝卸和儲存設施。
5.運輸:指危險貨物從生產地到目的地的過程,包括公路、鐵路、水路、航空等運輸方式。
6.裝卸:指從運輸工具上卸下或裝載危險貨物的過程。
7.儲存:指危險品在倉庫、堆場等場所的臨時儲存。
8.處置:指危險貨物的處理、搬運、清潔和銷毀。
9.監督是指對危險貨物的運輸、裝卸、儲存和處理進行監督檢查。
10、管理措施:指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措施,包括分類管理、識別標誌、防火防爆措施、應急預案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