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檢查旅館不出示證件是違法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七條有明確規定:
公安機關可以對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關的場所、物品和人員進行檢查。檢查時,人民警察不得少於兩人,並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和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核發的檢查證。
確需立即進行檢查的,人民警察出示工作證件後,可以進行現場檢查,但在檢查公民住宅時,應當出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出具的檢查證明。
女性體檢應由女性工作人員進行。
擴展數據:
派出所去賓館檢查,首先要出示警察身份,必須有兩名以上執法人員。需要註意的是,必須都持有人民警察證。
公安機關有權核實住宿人員身份,派出所民警可以聯系酒店強行開門,對住宿人員進行檢查。公安機關是強制性的,其行為是合法的。
酒店應當保證酒店前臺設備的正常運行,在前臺、出入口、主要通道、電梯轎廂、停車場等公共區域安裝符合法律法規和標準要求的視頻監控設備,並保證營業時間正常運行。
警察必須依法保護居民的隱私和其他合法權益、經營者的正常經營和商業秘密。對工作中知悉的相關信息應嚴格保密。
對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或泄露住宿人員信息的派出所民警,將依法給予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並賠償給住宿人員造成的損失。
人民網-公安部:執行公務查房時,警察必須出示警官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