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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香港和深圳研究生申請條件

中國香港和深圳研究生申請條件:

第壹,學術要求

1,教學研究生:畢業於經認可的大學,學士學位,榮譽等級不低於二等;或畢業於經認可的大學,學士學位成績不低於“B”;或者取得相當於本科學歷。

2.研究型研究生:畢業於經認可的大學,獲得學士學位,榮譽等級不低於二等;或畢業於經認可的大學,學士學位成績不低於“B”;或已在高等教育機構完成學業並獲得專業資格或相當於榮譽學位的類似資格。

二、語言要求除部分課程采用中文授課外,大部分課程要求達到英語語言水平:

1,雅思(學術)平均分不低於6.5分;

2、或托福網考不低於79分;筆試不低於550分;

3.或者研究生管理科學聯考GMA語不低於21;

4.或完成以英語為教學語言的學位課程,香港中文大學(深圳)研究生院可要求申請人提供額外的證明文件,以證明其英語水平;

5.或在hongkonggadadvancedlevelake(as level)或HongKongHigherLevelExam的英語科目取得合格成績;

6.或在HKDSE中學英語科目考試中取得四級或以上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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