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據法律,結婚年齡男性為22歲,女性為20歲。如果男女雙方都想登記結婚,雙方的年齡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女方必須年滿20周歲,男方必須年滿22周歲。婚姻登記機關對雙方提交的證件、材料進行審查後,發現雙方均未達到結婚年齡的,不予辦理結婚登記,並告知當事人不予辦理的理由。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47條
結婚年齡男性不得早於22歲,女性不得早於20歲。
第1054條
無效或被撤銷的婚姻,從壹開始就沒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之間不存在夫妻的權利和義務。同居期間所得的財產,由當事人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照顧無過錯方的原則判決。重婚導致的無效婚姻的財產處置,不得侵害合法婚姻當事人的財產權益。本法有關父母子女的規定,適用於當事人所生的子女。
如果婚姻無效或被撤銷,無過錯方有權要求損害賠償。
二、結婚的條件是什麽?
結婚的條件是:
1,必須是男女雙方完全自願;
2.必須達到法定結婚年齡;
3.壹夫壹妻制;
4.沒有法律禁止壹方或雙方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