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不做作業違法嗎?
不做作業是違反義務教育法的。
作業的目的如下:
第壹,加深對知識的理解和記憶;
第二,檢查學生自己的學習效果;
第三,增強學生的思維能力;
第四,培養自覺學習的習慣和技能。
根據相關法律政策規定,小學壹、二年級不布置書面作業,三至六年級作業時間不超過60分鐘,作業難度等級不超過課程標準要求。教師不應布置重復性和懲罰性的作業,也不應給家長布置作業或要求家長代為批改作業。這些都是為了孩子更好的成長。
而我國教育法規定“好好學習,完成規定的學習任務”,所以不寫作業是違反教育法的。只是法律沒有明確規定怎麽違反這個法律,會受到什麽制裁,所以不做作業不會受到法律的懲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第四十二條
受過教育的人享有以下權利:
(壹)參加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各種活動,使用教育教學設施、設備和圖書;
(二)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獲得獎學金、貸款、助學金;
(三)取得公正的學業成績和品行評價,完成規定的學業後取得相應的學業證書和學位證書;
(四)對學校給予的處分不服的,向有關部門申訴,對學校和教師侵犯其人身權、財產權及其他合法權益的行為提出申訴或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