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根據《關於進壹步做好入境人員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和核酸檢測相關工作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已完成遠程核酸檢測的入境人員,具備封閉交通管理、居家隔離(有獨立房間和廁所)條件並能開展精準社區控制的,可在自願的基礎上實施“7+7”和“2+1”集中隔離醫學觀察措施。入境人員在入境口岸接受海關核酸檢測後,在入境地隔離7天,自費進行核酸檢測(原則上在進入集中隔離醫學觀察點後的第五天)。檢測結果為陰性者可在家隔離7天,隔離期滿後自願自費進行1次核酸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