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無限責任。根據法律規定,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個人獨資企業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法人,由自然人投資,其財產歸投資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在申請企業設立登記時,明確以其家庭財產作為個人出資,並依法以其家庭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對於個人獨資企業來說,其財產是相對固定的,不同於所有者的個人財產,即投資者的出資和個人獨資企業的收益是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因此,個人獨資企業對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時,應當清償企業的全部財產。不足清償的,出資人應當以其他個人財產清償債務。實際上,個人獨資企業本身就是壹個非法人組織,它沒有自己的財產。個人獨資企業的財產是投資者(所有者)的財產。投資人(業主)承擔民事責任比個人獨資企業好。個人獨資企業承擔民事責任只是壹種習慣。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五十七條壹人有限責任公司的設立和組織,適用本節規定;本節沒有規定的,適用本章第壹、二節的規定。本法所稱壹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壹個自然人股東或者壹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獨資企業法》第二條本法所稱個人獨資企業,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由自然人投資,財產歸投資人所有,投資人以其個人財產對企業債務承擔無限責任的經營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