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起訴書;
2.證據材料;
3.原告的身份證和證明被告的材料;
4.委托他人代理訴訟的,提交1份授權明確的委托書和受托人身份證復印件,同時提供原件以備查驗;
5.委托律師代理訴訟的,應當提交明確授權的委托書和接受委托的律師事務所的證明、函件、律師證復印件。
起訴程序:
1,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申訴。
2、立案審查,符合立案條件的,在7日內通知當事人交納訴訟費,交納費用後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的,裁定不予受理。
3.安排開庭時間。
4.舉行審判。
5.句子。
綜上所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確定管轄法院,可以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並按照被告人數提交副本。
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提出,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並告知對方當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