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是中介費,接受服務行業客戶給服務員的小費不違法。
2.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數額較大的行為構成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原公司、企業工作人員受賄罪將在刑法修正案中合並為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
3.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利益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受賄罪侵犯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的完整性和公私財產的所有權。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國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在經濟往來中收受各種名義的回扣、手續費,歸個人所有的,以受賄罪論處。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第385條
行賄
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財物,為他人謀取利益的,是受賄罪。
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托經營管理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貪汙、盜竊、騙取或者以其他方式非法占有國有財產的,視為貪汙。
與前兩款所列人員串通,勾結貪汙的,以* * *犯論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