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澳門最新入境政策5438年6月+2022年2月

澳門最新入境政策5438年6月+2022年2月

65438+2月8日晚,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發布公告,調整65438+2月9日零時起入境人員防疫措施:65438+2月9日零時起,取消落地核酸檢測、入境後核酸檢測、抗原快速檢測措施。

根據第3條、第10條和第14條的規定2/2004關於傳染病的預防和控制,衛生局發布了第2004/2004號公告629/A/SS/2022和公告編號630A/SS/2022,並於2022年2月9日零時起取消人員進入。調整後的移民防疫措施如下:

1.當日或過去五日內未在中國內地高風險地區居住的人員入境措施:(1)

從中國大陸(廣東珠海市除外)直接來華的,在登機、上船時,必須持有采樣日後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2)

經廣東省珠海市來澳時,必須在采樣日期後24小時內有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2.對從香港特別行政區、臺灣省和外國進入澳門並在當天或過去5天內在中國內地高風險地區居住的人員,醫學觀察後的措施由“紅碼”3天改為“黃碼”3天,最後1天進行核酸檢測,結果為陰性後改為“綠碼”。

  • 上一篇:父母有義務幫孩子還債嗎?
  • 下一篇:公安工作的四句話十六字方針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