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辦理審批、登記等手續的,從其規定。
第五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同無效:
(壹)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四)損害公眾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擴展數據:
簽訂合同時的註意事項:
1、承包單位的合法性簽訂勞動合同時,要認真核對企業是否經過工商部門登記註冊以及企業登記註冊的有效期限。否則,簽訂的勞動合同為無效合同。
2.勞動合同應當依法訂立。只有主體、內容、形式和程序合法的勞動合同才具有法律效力。違法的勞動合同是無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認和保護。
3.合同雙方地位平等在訂立勞動合同的過程中,勞動者與企業之間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只有實現地位平等,勞動合同才是公平的。
4.合同必須以書面形式訂立。勞動合同有壹定的期限,勞動關系非常復雜,涉及的內容很多。以書面形式明確具體的權利義務,有利於合同的履行。壹旦發生糾紛,也有據可查,便於糾紛的解決。
5.合同的具體勞動合同用詞應準確、清晰、完整、通俗易懂,不能用縮寫、替代或模糊的詞語表達,否則可能在勞動執行過程中產生誤解或曲解,給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帶來不必要的糾紛和損失,給合同糾紛的處理帶來困難。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