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責令限期申請照片檢驗通知書
XXX (2011)第XX號
姓名(經營者):XXXX
[負責人姓名+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名稱,如“毛曉東(XX區XX街店鋪經營者)”]
書號:XXXX
根據《城鄉個體工商戶管理暫行條例》和《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的規定,個體工商戶應當在1至31期間,每年到核發營業執照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委托的工商所進行驗照。
經查,妳今年5月31日未辦理照片查驗,屬於違法行為。根據《個體工商戶驗照辦法》第八條第四項規定,現責令妳單位自本通知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到當地工商所申請驗照。逾期不申請檢驗的,工商部門將依法吊銷其營業執照。
聯系地址和電話號碼:XXXXXX
特此通知
XXX工商行政管理局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