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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體戶的公章不備案可以用嗎?

沒有備案的個體戶公章是不能用的。未註冊個體戶的印章沒有法律效力。刻制個體戶印章,需在刻制店使用個體戶身份證復印件和個體戶取得的從事經營活動的營業執照進行備案,並在具有刻制資質並取得公安機關特種行業許可證的刻制店刻制,刻制的印章才具有法律效力。

任何單位使用公章都必須嚴格遵守領導審批制度。即單位公章的每壹次使用都必須經過單位法定代表人的批準。單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不能批準執行其他重要任務的,單位法定代表人還必須授權副職及其他適當人員批準使用。具體經辦人不得擅自使用本單位公章辦理任何事情。個體戶在辦理公章時,需要攜帶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批準設立通知書復印件、法人及經辦人身份證復印件、承諾書。法定代表人必須親自填寫簽字,將材料提交當地行政服務中心公安窗口備案,然後用公安機關出具的備案證明刻制公章。

法律依據:《個體工商戶條例》第二條。

有經營能力的公民是指依照本條例規定,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註冊的個體工商戶。

個體工商戶可以個體經營,也可以在家經營。

個體工商戶的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文章

縣、自治縣、不設區的市、市轄區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個體工商戶的登記機關(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登記主管機關可以按照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局的規定,委托其下級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個體工商戶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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