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松散管理模式
以美國和加拿大為代表,其管理原則是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與非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沒有本質區別,因此可以在全世界推廣銷售。
2.嚴格管理模式
以歐盟國家為代表,其管理原則是假設轉基因生物及其產品具有潛在的危險性,對與之相關的壹切活動進行嚴格管理,並對基因工程技術制定新的法規。
除上述國家外,世界上大多數國家的管理法規和措施正在按照糧農組織和世貿組織的要求逐步建立。
中國科技部於2月發布了《基因工程安全管理辦法》,1993,主要從技術角度對轉基因生物進行管理和協調。1996年7月,農業部頒布《農業生物基因工程安全管理實施辦法》,從農業遺傳資源、農業生物工程、農業生產安全等角度對我國轉基因作物的研究、中試、環境釋放和商業化生產進行管理。2001年5月,國務院第38次常務會議通過《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主要從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動植物、微生物安全、保護生態環境、促進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究等角度對轉基因植物進行管理。在組織內設立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委員會,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評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