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給予贍養費的條件:
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並不意味著必須支付贍養費。
1.子女對父母的贍養義務包括生活照顧、精神慰藉和經濟幫助。
2.子女贍養父母的義務應該是無條件的。即使子女沒有能力履行,也不能排除義務本身。雖然父母要求子女支付贍養費,但他們必須滿足某些條件,包括:
(1)孩子必須成年,能獨立生活;
(2)孩子要有承受能力;
(3)父母必須無勞動能力或生活有困難。所以,不是所有的父母在任何條件下都可以向子女索要贍養費,也不是所有的子女都有支付贍養費的義務。
贍養老人是子女的義務,不僅是經濟上的,還有精神上的,生活上的。贍養老人不僅是物質上的,更是對老人的生活照顧和精神慰藉。即使老人有養老金,實際上也不影響子女履行贍養義務。這個時候實際支付贍養費是可以的,直接照顧老人的日常生活也是可以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十六條
父母有贍養、教育和保護未成年子女的義務。
成年子女有贍養、幫助和保護父母的義務。
第1067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要求父母支付撫養費。
不履行贍養義務、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向成年子女要求贍養費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