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二十九條應當遵循存款自願、取款自由、存款有息、為存款人保密的原則。商業銀行有權拒絕任何單位和個人查詢、凍結、扣劃個人儲蓄存款,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擴展數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七十壹條商業銀行不能支付到期債務,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同意,由人民法院依法宣告破產。商業銀行被宣告破產的,由人民法院組織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和其他有關部門及人員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
商業銀行破產清算時,在支付清算費用、所欠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後,應當優先支付個人儲蓄存款本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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