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於:
1997年3月全國人大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XI章第六十五條明確規定:
“中國人民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維護世界和平,反對對外軍事關系中的侵略和擴張。”
同時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堅持互相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幹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五項原則,獨立自主地處理對外軍事關系,開展軍事交流與合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支持國際社會采取的有利於維護世界和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的軍事活動,支持國際社會為公正、合理地解決國際爭端、軍控與裁軍所作的努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對外軍事關系中,遵守同外國締結或者參加或者接受的有關條約和協定。”
擴展數據:
中國堅持五項原則在處理對外軍事關系中的意義:
1為各國交流合作提供了良好的行為準則。?
中國和平五項原則的最早倡導者之壹,在五項原則的指導下,50年來,中國與世界上164個國家建立了外交關系,與200多個國家開展了經貿、科技、文化交流與合作;與所有周邊國家和鄰國建立了睦鄰友好關系,與大多數鄰國妥善解決了歷史遺留的邊界問題;
2.它是解決國際爭端的基本準則。?
和平五項原則提出後,得到了發展中國家的積極支持。這不是偶然的。提出和平五項原則的最初出發點是用國際法準則來維護國際社會中弱小國家的合法權益。可以說,和平五項原則從壹開始就體現了維護國際社會弱勢群體利益的政治色彩。
參考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