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黃河保護法》第二十三條,國家將加強黃河流域水文化遺產保護,開展文化遺產調查、修復、保護和利用等壹系列措施,促進文化傳承和旅遊發展。具體來說,國家將制定黃河流域文化遺產保護規劃,實施動態管理,全面開展文化遺產調查和修復,建立歷史文化名人紀念館、文化遺產公園等。,完善文化遺產保護基礎設施,促進文化遺產資源利用。此外,各級政府還應加強對黃河流域文化遺產的保護,通過大力發展文化旅遊,促進文化遺產保護與經濟社會發展相結合。
文化遺產保護需要哪些基本措施?文化遺產的保護需要文化遺產調查、修復、保護和利用等壹系列措施。具體來說,要建立系統的文化遺產資源數據庫,完善文化遺產保護基礎設施,開展文化遺產修復保護技術科學研究,制定詳細的文化遺產保護規劃。
黃河流域擁有豐富的水文化遺產資源。通過加強保護,可以更好地促進文化遺產和旅遊業的發展。政府和民間力量都需要共同努力,保護好這些珍貴的文化遺產資源,使其發揮更大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黃河保護法》第二十三條國家加強黃河流域水文化遺產保護,實施文化遺產調查、修復、保護和利用等壹系列措施,促進文化傳承和旅遊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