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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民法規定,貨物簽收前被燒毀的風險由誰承擔?

如果網購商品在買家簽收前損壞,由賣家承擔風險責任。根據法律規定,消費者通過網絡購買的商品,采用快遞物流方式交付的,在交付給收貨人之前,商品發生損壞的,由銷售者承擔風險。法律另有規定或者當事人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條。

經營者向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應當真實、全面,不得作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宣傳。

第五十五條

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要求增加賠償消費者受到的損失,賠償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額外賠償金額不足500元的,為500元。法律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買賣中哪些行為是無效的?

根據我國民法典相關法律規定,買賣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商品所訂立的買賣合同無效。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合同無效:

(壹)壹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的;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的;

(四)損害公眾利益的;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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