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系親屬是指與自己有直接血緣關系或婚姻關系的人,如配偶、父母(公婆、公婆)、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孫子女)。
直系親屬包括直系血親和直系姻親:
直系血親是指彼此有直接血緣關系的親屬,包括兩部分血親,壹部分來自自己的身體,壹部分來自自己的身體。自己身體所來自的血親,是生下自己身體的各代血親,如父母、祖父母等;自己身的血親,就是自己身所生的後代,如兒孫。值得註意的是,直系血親不僅包括自然直系血親,還包括法律虛構的直系血親,如養父母與養子女、養祖父母與養孫子女、有扶養關系的繼父母與繼子女等都是直系血親。
直系姻親是配偶的直系血親,包括兒媳與公婆、女婿與嶽父嶽母。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45條,親屬包括配偶、血親、公婆。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為近親屬。共同生活的配偶、父母、子女等近親屬為家庭成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