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保障監察投訴通知書?
(壹)任何組織和個人有權向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舉報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舉報人要求保密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應當為舉報人保密;勞動者有權向勞動監察機構投訴用人單位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侵犯其合法權益的行為。?
(二)投訴(舉報)應提供註冊用人單位的全稱、辦公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聯系電話、投訴人姓名及聯系電話、基本訴求等要素。違反勞動保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行為發生在2年內未被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發現,且未被舉報或投訴的,勞動保障監察機構不再受理。?
(三)投訴(舉報)應當實事求是,客觀公正地反映問題。投訴(舉報)應當尊重工作人員,如實回答工作人員的問題,認真聽取工作人員對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解釋。避免可能導致投訴(舉報)無法調查處理的問題。?
擴展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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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
(壹)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