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公民都有義務向公安機關舉報反動言論和信息。舉報方式主要有電話舉報、信函舉報和當面舉報。現在互聯網形成壹定規模後,網絡舉報成為壹種新的舉報方式。舉報人可以采用信函、電話、電報、電傳等方式,或者親自來到各級公安機關舉報中心進行舉報,也可以根據舉報人的意願預約舉報的時間、地點和方式接受舉報。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壹百零二條勾結外國,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主權、領土完整和安全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與境外機構、組織或者個人勾結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第壹百零三條組織、策劃、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壹的,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嚴重的,處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他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煽動分裂國家、破壞民族團結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對首要分子或者罪行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