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工程規劃許可證延期可以延期嗎?

工程規劃許可證延期可以延期嗎?

法律分析: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最多可以延期兩次。建設單位或者個人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後12個月內未開工建設的,應當在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延期申請。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應當在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決定。經批準可以延期壹次,延期期限不得超過六個月。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十二條可以對下列事項設定行政許可:

(壹)直接關系國家安全、公共安全、經濟宏觀調控、生態環境保護以及直接關系人身健康、生命財產安全的特定活動的事項,依照法定條件需要批準的;

(二)有限自然資源的開發利用、公共資源的配置和直接關系公眾利益的特定行業的市場準入,需要賦予特定權利的;

(三)提供公共服務並與公眾利益直接相關,需要確定具有特殊聲譽、特殊條件或特殊技能的資格和資質;

(四)直接關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產安全的重要設備、設施、產品、物品,需要按照技術標準和規範進行檢驗、檢測、檢疫審批的;

(五)設立企業或者其他組織等。,這需要確定主體資格;

(六)法律、行政法規可以設定的其他事項。

  • 上一篇:個人所得稅居民納稅人居住地標準
  • 下一篇:未簽勞動合同滿五年可以主張雙倍工資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