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是壹樣的,道德和法律都是行為規範,都是社會調節的重要手段。
2.交叉內容;道德壹般可以分為兩類,壹類是維持社會秩序所需的最低道德;壹個是道德,它有助於提高人們的精神素質和人與人之間的和諧關系。
3.功能是互補的。道德在調整範圍上與法律互補,法律在約束力上與道德互補。
4、相互促進,法律可以促進道德的傳播,道德也可以促進法律的實施。
調整的對象不同。
道德與法律在調整對象上的區別在於:道德主要通過調整人的內在信念和思想動機來影響人的外在行為;法律主要指向人的外在行為,要求人的外在行為具有合法性。具體來說,道德秩序在法律史上是內在的和自覺的,是外在的和強制的。
道德包括對動機的考慮,要求人們按照道德責任的意識行事,而法律不考慮潛在的動機,主要基於行為的外在方面。
調整的手段是不同的
道德調節主要是基於對社會主體的倫理認同和道德評價,通過輿論的批評和譴責以及主體的自我反思,促使主體遵守道德。法律調整主要是通過有組織的國家強制來保證法律的實施。
法律規定了對違法行為的強制制裁,當主體違法時,國家機關應對違法者進行制裁。可見,道德調整的主要手段是輿論壓力,法律調整的主要手段是國家強制。前者是分散的,後者是有組織的。
調整的範圍不同
道德調整的範圍大於法律。很多行為受到道德的調整,卻沒有被納入法律調整的範圍,被法律禁止或保護。相反,違法行為基本上都是受到道德譴責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