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工程建設法律責任的類型及主要責任

工程建設法律責任的類型及主要責任

新聞細節

承擔建設工程法律責任的類型和方式

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類型和方式

民事責任可分為兩類:違約責任和侵權責任。

建設工程民事責任的主要方式有:返還財產;修復;損失賠償;支付違約金。

承擔建設項目行政責任的類型和方式

行政處罰的種類:

(1)警告;

(二)罰款;

(三)沒收非法所得和非法財物;

(四)責令停產停業;

(五)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

行政處罰的種類:

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

建設工程刑事責任的類型和方式

刑罰分為主刑和附加刑。主要處罰包括:管制;刑事拘留;有期徒刑;終身監禁;死刑。附加刑包括: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在建築工程領域,常見的刑事法律責任如下:

(1)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

(2)重大事故罪;

(3)重大勞動安全事故罪;

(4)串通投標罪。

  • 上一篇:父母借錢給別人,別人不還怎麽辦?
  • 下一篇:公司委托個人收款合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