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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索賠的條件是什麽?

工期索賠成立的條件:(1)與合同相比,該事件已造成承包商額外支出的工程費用,或直接工期損失;(2)費用增加或工期損失的原因不屬於合同約定的承包人的行為責任或風險責任;(3)承包人應按合同規定的程序和時間提交索賠意向通知和索賠報告。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803條發包人未按照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設備、場地、資金和技術資料的,承包人可以順延工程日期,並有權要求賠償停工、窩工等損失。第八百零四條因發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者延期的,發包人應當采取措施彌補或者減少損失,並賠償承包人因停工、窩工、倒運、機械設備搬遷、材料和構件積壓等造成的損失和實際費用。第八百零五條因發包人變更計劃、提供資料不準確或者逾期未提供必要的勘察設計工作條件造成勘察設計返工、停工或者變更設計的,發包人應當按照勘察人、設計人實際消耗的工作量增加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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