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傷認定程序。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自單位或者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15日內對材料進行審核,60日內作出工傷認定,20日內送達。按規定時限在線計算95天;
2、勞動能力鑒定程序。經過治療,傷情穩定後才能鑒定。壹般應在損傷後6個月左右作出鑒定結論,60天內,***240天;
3、工傷待遇復查程序。勞工部會審核壹個月左右。
因此,工傷賠償從單位或個人提出申請之日起壹年左右即可獲得。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發生工傷事故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停工留薪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用人單位按月支付。帶薪停工期壹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帶薪停工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帶薪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由其所在單位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