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後復發怎麽辦?工傷壹次性賠償後舊傷復發由本人支付。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者終止勞動關系,享受壹次性補償。這種工傷保險關系已經終止。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是對舊傷復發醫療費用的補償。如果以後舊傷復發,治療費用要自理。湖北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第三十七條工傷職工在領取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後,不再享受工傷保險待遇。五級至十級工傷職工在同壹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期間多次發生工傷的,按照同壹用人單位工傷最高傷殘等級計算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並分別計算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江蘇省實施〈工傷保險條例〉辦法》第二十九條工傷職工領取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法律客觀性: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需要暫停工作接受工傷醫療的,在帶薪暫停工作期間,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所在單位按月支付。帶薪停工期壹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的,經設區的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時間不得超過12個月。工傷職工評定傷殘等級後,停止原待遇,按照本章有關規定享受傷殘待遇。工傷職工帶薪停工期滿後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傷職工,在帶薪停工期間需要護理的,由其所在單位負責。《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工傷職工工傷復發需要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