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教師?第十條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備本法規定的學歷或者經國家教師資格考試合格,具有教學能力的中國公民。通過考試的人可以獲得教師資格。
文件“國家實行教師資格制度”我國第壹次以法律形式界定的是教師?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擴展數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教師?第十三條中小學教師資格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中等職業學校和技工學校教師資格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認定。
普通高等學校的教師資格由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行政部門或者其委托的學校認定。取得學歷或者通過教師資格國家考試的公民,請求有關部門確認其資格。作為教師,有關部門應當符合本法規定的要求。合格教師第壹次教學應有試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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