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
5.7工傷和職業病職工勞動能力鑒定中的傷殘等級
5.7.1評分原則
大部分器官有缺損或畸形,有輕度功能障礙或並發癥,壹般醫療依賴,無自理障礙。5.7.2七級條款系列:凡符合5.7.1或下列條款之壹者,定為七級工傷。26)壹只眼有無光感,另壹只眼視力是否正確?0.8;27)壹只眼有或無光感,另壹只眼客觀檢查正常;28)矯正視力壹目了然?0.05,另壹只眼矯正視力?0.6;29)矯正視力壹目了然?0.1,加上矯正視力?0.4;30)雙眼視力矯正?0.3還是視野?64%(或者半徑?40?);31)單眼外傷性紫紺足跟術後需要藥物維持眼壓的患者。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七條
工傷職工被鑒定為七至十級傷殘的,享受以下待遇:
(1)由工傷保險基金根據傷殘等級支付壹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七級傷殘13個月,八級傷殘11個月,九級傷殘9個月,十級傷殘7個月;
(二)勞動就業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就業合同,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壹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壹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壹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