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專利權人是專利權的所有人和持有人。即,當專利申請被批準時,專利申請人被授予專利權。專利權人可以是單位,也可以是個人。
2.專利權人的權利包括專利人身權和專利財產權。
(1)專利個人權利
專利權人身權主要是指專利的發明人和設計人有權在專利文獻中聲明自己是該專利的發明人或設計人,即署名權,該權利不因專利財產權的轉移而消失。此外,還有修改專利文件的權利。
(2)專利財產權
專利財產權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專有權。是指只有專利權人有權制造、使用和銷售其發明創造,並享有取得專利的專有權,任何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都不得不支付報酬取得使用、制造和銷售該專利產品的許可;
②許可權。指專利權人有條件地允許他人使用其專利技術。具體來說,專利權人(許可方)通過簽訂合同的方式,允許他人(被許可方)在壹定條件下使用該專利發明創造的全部或者部分技術。
例如,外觀設計專利被授予後,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銷售或者進口其專利產品。
法律依據:
根據專利法第八條的規定,除另有約定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於兩個以上單位或者個人共同完成的發明創造,或者由其他單位或者個人委托完成的發明創造。申請被批準後,申請單位或者個人為專利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