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壹般情況下,員工工傷期間,公司是不能辭退的。職工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與職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員工的行為符合辭退條件,那麽無論員工是否屬於工傷期,公司都可以與員工解除勞動合同。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工傷醫療期內,單位不得因員工不稱職而裁員或辭退員工,但員工違反公司規定,公司可以辭退。因此,如果員工嚴重違反了公司的規章制度,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員工在單位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並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或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公司需要支付賠償金和補償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壹)勞動者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壹款第壹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